半岛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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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24-04-30 07: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半岛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图1)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1,074,068.07元,公司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2,780,141.18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1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4年4月26日半岛官网入口网页版,公司总股本为453,34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4,186,109股后的股本为449,153,891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18,415,309.5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15%,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及相关条款序号自动顺延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其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三)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半岛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中详细披露了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提请投资者查阅。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1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453,34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4,186,109股后的股本449,153,891股为基数,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18,415,309.5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15%,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是一家参与国际竞争的化学制药企业。公司依靠研发驱动,积极参与国际竞争,致力于成为一家全球领先的创新型高端化学制药公司。依托持续的技术创新,公司已逐步建立起国内领先、符合国际标准的研发技术及产业化平台,能够针对中国、美国和其它市场,自主实现高技术壁垒的仿制药的研发、产品注册申报、生产与销售;同时依托高标准的研发技术及产业化平台,为国内外新药企业及研发机构提供CRO/CMO服务。

  在仿制药方面,依托“难溶药物增溶技术平台”、“缓控释药物制剂研发平台”和“固定剂量药物复方制剂研发平台”三大技术平台,持续投入研发高技术壁垒的产品,同时加强在注射剂领域研发攻坚,积极探索构建复杂注射剂等制剂平台技术,目前公司产品覆盖抗真菌、精神类、糖尿病、癌症、消化类、高血压、肾科、镇痛等多个领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批上市产品具体如下:

  在CRO/CMO服务方面,公司重点服务于创新药客户,解决创新药在研发、注册和商业化生产不同阶段的难点痛点,顺利推进了累计超过100个创新药的制剂开发。由于公司同时具备先进的制剂研发平台和中美质量合规的制剂生产体系,具有提供新药研发所需的全套制剂CRO服务的能力,并拥有FDA和NMPA双平台申报能力和经验,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的客户涵盖歌礼制药(、亚盛医药(6855.HK)、再鼎医药(9688.HK)、艾力斯(688578.SH)、益方生物(688382.SH)等多家上市公司以及辉瑞普强、海和药物、璎黎药业等国内外知名药企。

  截至报告期末,新药产品奥雷巴替尼片(“耐立克”)、甲苯磺酸奥玛环素片(“纽再乐”)、林普利塞片(“因他瑞”)、谷美替尼片(“海益坦”)等新药产品及首仿药利托那韦片、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一心坦”)国内获批上市并由子公司宣泰药业提供后续CMO生产服务。

  依托“难溶药物增溶技术平台”、“缓控释药物制剂研发平台”和“固定剂量药物复方制剂研发平台”三大技术平台,公司目前已构建起产品立项、技术研发、法规注册、知识产权、GMP生产、全球商业化及综合管理能力等一整套完善的系统。

  公司持续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坚持创新驱动,面向全球布局,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等多方式积极布局高技术壁垒的仿制药及改良型新药研发管线,同时加强在注射剂领域研发攻坚,积极探索构建复杂注射剂等制剂平台技术,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系原料药,还包括辅料、包材、试剂等。公司对原材料采购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规定》等一套完整的采购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公司首先根据市场调研,从资质、质量、规模实力、供应能力、供货稳定性等多个方面选择供应商,按照规定流程,通过资质审核、样品确认、现场审计、质量稳定性考察、注册备案等程序确定合格供应商,建立供应商档案,载入《合格供应商列表》。

  原料药属于公司仿制药业务中最重要的原材料之一,在仿制药的研发、申报和生产中均须使用。公司专门针对原料药,成立了由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的原料药讨论委员会,对研发时原料药供应商的选取、后续原料药供应商的更换或新增,进行指导和监督。

  在确定《合格供应商列表》后,公司依据制造中心制定的整体物料需求计划,结合当期物料市场供需情况,确定最佳采购和储存量,编制采购计划,从《合格供应商列表》中选择供应商进行物料购进。为防止供应商供应不足、价格不稳,对部分原材料一般还会选择多家合格供应商以稳定货源及价格。

  为保障生产经营所需物料供应稳定,质量可靠,价格优惠,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双赢的伙伴关系。根据不同物料的特点,公司采取集中采购、招标采购和非招标磋商采购等多种采购模式,其中包括询比价方式采购,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物料使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公司拥有普通制剂和高活性制剂车间、多种特色制剂设备和完善的质量管理系统,并依靠核心技术,形成了较强的制剂生产壁垒,一方面从事仿制药的生产,另一方面也可以为CRO/CMO业务的客户提供制剂的生产。公司的生产步骤主要包括称量、预混合、制粒、粉碎整粒、混合、润滑、压片、包衣、包装及其中多次质检等环节。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和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生产模式,根据对比各季度的销售订单情况、产品库存量及公司销售预测计划来调整产品的生产计划。

  公司的自有产品以自主生产为主,对于少量产品经过与供应商友好协商,采用代工模式进行生产。

  在自主生产模式下,公司使用自有生产线进行生产。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组织生产,所有药品均按照批准的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以确保药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在代工模式下,公司综合考量生产条件、技术水平、质量管理等因素,确定合适的受托方。经质量管理部门判定合格后,公司与受托方签订代工合同,依法向监管部门申请相关批件,并向受托方提供相关药品的技术和质量文件。在代工期间,公司对受托方的生产进行指导和质量监督。

  公司制定了《质量风险评估制度》、《年度产品质量回顾制度》、《药品质量受权人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与公司产品品质相关的质量控制文件。公司建立了一套严格、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均实施质量控制,严格保证产品质量并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生产要求。

  公司目前的仿制药主要在美国、中国、澳大利亚、新加坡、以色列、海湾国家等国家或地区销售,主要通过经销模式实现产品销售。

  公司根据产品推广计划、区域市场情况,综合考察经销商资源、市场信誉、销售实力、服务能力以及与公司的经营理念一致性等因素,对经销商资质进行评定。报告期内,公司的经销商均为医药销售领域的上市公司或知名企业,在药品销售领域有着一定的行业经验。

  公司在经销模式下,均为买断式销售。公司与不同经销商约定了不同的产品的所有权和所有损失风险转让时点。

  公司与经销商依据市场情况,经过双方协商,确定产品价格,并与经销商按照最终的销售金额,约定一定的权益分成,具体计算方式为:期间内经销商销售公司该产品的收入,扣除经销商采购成本、销售费用等相关费用,再乘以固定的分成比例。

  公司与经销商会根据生产成本、下游市场需求等因素对产品出口销售价格定期进行调整。

  公司主要从事高技术壁垒的仿制药的研发、生产以及CRO/CMO服务。CRO/CMO服务业务中,公司依靠为客户提供受托研发生产服务,收取服务费实现盈利。

  公司通过针对性开展市场调研,选择技术壁垒高、市场需求大的药物进行自主研发,产品获批上市后,自行生产仿制药并销售给经销商,获取销售对价及权益分成,实现盈利。

  公司根据自身产品布局和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状况,定期评估立项产品的商业价值并结合市场需求状况,灵活选择商业策略,将产品的部分权益转让给意向客户,后续客户和公司在前期研发成果的基础上继续进行后续研发。该模式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产业链上下游资源,确保研发的效率及质量,降低研发风险。该模式下,公司可获得项目权益转让收入、研发及商业化阶段的里程碑收入。

  公司的产品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因此在选择下游合作的经销商时,经销商会向公司支付经销权授权费,作为换取公司产品经销权的对价。

  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属于“4.1.2化学药品与原料药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属于“C27医药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属于“C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医药制造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由于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和市场需求的拉动,我国医药制造业发展迅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为国家未来医药行业的发展定下了基调。医药制造行业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发展前景,整体供求状况将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近年来全球医药市场持续扩容,医药支出总额稳步增加,但出现结构性分化,表现为原研药增长逐步放缓,仿制药的增速和占比都在快速提升。根据《中国仿制药蓝皮书》数据,2017年以来,全球仿制药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了50%以上,并依然以10%左右的速度快速增长,是创新药增长速度的两倍。

  首先,受全球经济发展、人口总量增长、社会老龄化程度提高、健康观念强化等因素的共同影响,近年来各国医疗支出及全球医药市场规模稳步增长。在此背景下,随着全球各国对于医疗的重视,全球医疗卫生支出总额近年来稳步上升。根据IQVIA的数据,2021年全球药品支出达1.4万亿美元,预计到2026年全球药品支出将达到近1.8万亿美元,2022-2026年全球药品市场将以3%-6%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药品市场的需求规模巨大,为仿制药的持续发展,提供了较好需求基础。同时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政府公共卫生投入的加大以及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我国药品消费支出持续增长,并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新兴医药市场。根据IQVIA的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药品消费支出仅相当于美国的28%。随着我国人口数量的自然增长和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以及我国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卫生保健意识的不断增强和国家卫生支出持续增加,预计我国医药行业将保持持续增长。2021-2026年,我国药品支出将以3.8%的复合增长率增长,5年支出累计增加360亿美元,预计到2026年将达到2050亿美元。

  其次,由于仿制药研发成功率相对于新药较高,成本相对较低,因而在同样的市场上,其产品售价更有竞争力,符合各国政府要求减少药费的诉求,更有机会进入政府支持的规模采购。

  最后,由于新药研发的难度和资金门槛不断提高,获批上市的新药数量有所放缓,同时大批世界级畅销专利名药相继到期,为仿制药市场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仿制标的,促进仿制药研发的增长。根据全球药品专利过期查询库,2013-2030年间,全球药品有1,666个化合物专利到期,大批量药品专利到期,为仿制药的研发开展提供了较好的环境。

  21世纪以来,制药企业的药物研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在多种因素的共同推动下,全球医药研发投入持续增长,根据EvaluatePharma的数据,预计到2024年全球医药研发投入将达到2,130亿美元,2018年至2024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

  在CRO方面,根据Frost&Sullivan的预测,2018年全球CRO市场规模约487亿美元,预计2018年至2022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10.5%左右,到2022年全球CRO市场规模将达到727亿美元,市场增长势头强劲。在CMO方面,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1年,全球CDMO市场规模从394亿美元增长至632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2.5%,预计2025年将达到1,243亿美元,2030年将达到2,310亿美元。

  从制剂CRO/CMO服务细分市场看,受到技术水平、资金投入、特色制剂生产设备投入、质量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制剂CRO/CMO服务行业有着较高的行业壁垒,能够提供新型制剂、特色制剂和高端制剂CRO/CMO服务的企业较为稀缺。

  随着我国药品监管部门成为ICH(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正式成员以及一系列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修订实施,药品行业呈现出越来越严格的监管要求,对于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研发、药品生产及质量管控等方面的标准进一步提高,这将有利于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行业有序竞争和优胜劣汰,提高行业门槛。

  普通仿制药通常技术壁垒较低,因而竞争者众多,导致市场充分竞争,市场价格相对较低,市场盈利空间有限。随着我国一致性评价及带量采购制度等各项政策的落实,普通仿制药企业如果不具备规模和成本优势,会导致其盈利空间进一步缩小。

  在上述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仿制药企业,将研发投入对象设定为有较高技术壁垒的高端仿制药,特别是一些市场前景大、定价高、无竞争者或竞争者较少的药品。上述企业通过加强研发投入,攻坚技术难题,依靠自身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建立起一定的产品壁垒或细分领域优势,甚至研制出在全球多个地区的首仿产品,进而获得市场独占期,从同质化竞争中脱颖而出,掌握产品定价权,获取更高的盈利空间。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8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中指出,要推动仿制药产业国际化,结合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大倡议,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和国家的交流。

  高端仿制药具有较高的技术、生产和合规门槛,因此在进入特定国家市场之前,可能该国家仅有原研药存在,竞争对手较少。因而高端仿制药公司的产品一旦取得了美国、中国等药品市场的准入,可以迅速将研发经验进行复制,并扩大生产,在全球范围内布局产品的销售。目前,高端仿制药市场趋于全球化,布局全球化市场成为高端仿制药行业的趋势。

  随着部分仿制药企业研发能力的不断提升、行业经验的不断积累,其创新能力有了较大的增强。依托在仿制药行业积累的经验,为增加产品市场独占性、生命周期和定价权,不少企业开始向改良型新药等创新药领域探索。

  专利悬崖主要指的是专利到期后,仿制药对原研药价格和销量的冲击作用。一款新药从药物发现到上市投产一般需要10-15年时间,世界主要国家的新药专利保护期一般为20年,新药上市之后实际有效的专利保护期仅剩6-10年。专利到期后随着仿制药的出现,原研药销售价格和销量将快速下降。

  专利悬崖促使药企不断进行新药研发,不断丰富自己的在研产品管线,以应对专利悬崖的挑战。而创新药企业开拓研发,必然带来研发支出的增长。为了提高研发效率,增加实际产出,缩短研发时间,降低企业成本,许多新药研发企业选择将新药研发的各种任务外包给专业公司去完成,从而提高了对CRO服务的需求。

  未来随着新药创新的进一步开展,将为CRO服务带来更多的市场空间。根据Frost&Sullivan的统计及预测,预计至2023年,全球CRO市场规模将达761亿美元。

  相比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CRO市场,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的CRO业务增长更加迅速。一方面,中国等新兴市场在老龄化、城镇化等因素推动下,医疗需求得以不断释放,医药市场迅速扩容,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和资本市场的引导下,新药企业数量和新药研发投入也随之增加,从而带动医药研发外包需求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受益于新兴市场人才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较低等因素,跨国药企逐渐将研发业务转移到中国等新兴市场。

  近年来,中国医药行业由低端仿制向研发创新不断发展,医药研发投入因此不断增长,且增长速度远高于全球。同时,跨国药企为了开拓中国市场,加大了对中国的药品出口,并在中国设立研发中心,催生了巨大的进口药品临床研究需求。据Frost&Sullivan的统计及预测,自2018年至2023年,中国医药研发投入预计将以23.1%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长至493亿美元。此阶段中国医药研发投入的增长率约为全球增速的5倍。

  新药研发是一个过程复杂、步骤较多的系统工程,对应的CRO业务也覆盖药物发现阶段、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新药注册申报服务等多个环节。随着新药研发的多元化发展,其对CRO服务的个性化需求不断提高。

  一方面,由于客户对不同研究阶段之间研究数据的衔接及实验结果的可信任度的需求,部分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新药研究、开发、生产类服务的大型CRO企业,凭借其纵向一体化能力,拥有较强的竞争地位。

  另一方面,随着个性化需求的提高,专注于如制剂CRO等某个细分CRO领域,凭借细分领域经验,能够应对“小批量,多批次”需求的企业,具有较强的稀缺性,未来可凭借其业务专业化优势,取得有利的竞争地位。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药物化学制剂平台之一,已逐步建立起国内领先、符合国际标准的研发技术及产业化平台,能够针对中国、美国和其它市场,自主实现高技术壁垒的仿制药的研发、产品注册申报、生产与销售;同时依托高标准的研发技术及产业化平台,为国内外新药企业及研发机构提供CRO/CMO服务。

  凭借先进的制剂技术平台和与国际规范标准接轨的生产工艺和质量管理体系,公司与众多国内外市场制药公司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公司的仿制药经销商包括SANDOZ、VITRUVIAS、LANNETT、奥赛康(002755.SH)等国内外上市公司和知名药企,CRO/CMO服务客户涵盖歌礼制药(1672.HK)、亚盛医药(6855.HK)、再鼎医药(9688.HK)、艾力斯(688578.SH)、益方生物(688382.SH)等多家上市公司以及辉瑞普强、海和药物等国内外知名药企,具有丰富的客户资源。

  公司先后获得“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企业”、“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四届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专利二等奖”、“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及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证书等荣誉。

  请参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三)所处行业情况”-“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987.13万元,同比增长21.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07.41万元,同比下降34.28%;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3.62亿元,同比增长2.2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2.10亿元,同比增长2.80%。详情请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半岛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首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批准文号:银发(2000)358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

  截至2023年末,上会合伙人数量为10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9人。

  上会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06亿元;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64亿元;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2.11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68家;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

  截至2023年末,上会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零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已审结的案件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上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8万元(含税、含单体报告)。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半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作为审计机构,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自聘任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鉴于上会在工作中表现出较高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一致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半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半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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